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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房屋赠与给老婆,去公证处公证而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份协议生效吗?

 05-26 16:24  悬赏 0  发布者:anette……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8)
律师您好!!
    我老公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我们一起居住。婚后发生争执,为了挽回婚姻,我老公答应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和女儿,但考虑到我们以后可能需要购买第二套房和房产税政策,如果现在过户给我,那以后我们就不能买大面积的新房了。
    请问我们写一份协议说明:1.现在的这套房子归夫妻共同拥有,2.如果离婚这套房子归妻子所有,3.如果不离婚以后购买新房,丈夫自动放弃对新房子的所有权,新房子归妻子和女儿所有。  这份协议去公证的话,法律承认吗?是有效的吗?以后真离婚了,房子能够归属于我和女儿吗?
    谢谢回答!
问题补充:
我老公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03年,100平米,现在价值大概300万左右,请问律师,如果过户给我的话,总的费用大概需要多少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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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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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5月26日 19时49分
1,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2,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3,这个也是有效的。其中1,3,具有赠与的性质(3不是赠与,但是类似于赠与),赠与人可以反悔。
总之,以上三条,效力都是不太确定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们的回答!每一条都对我很有帮助。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6 22:37
这样的公证,公证处是不会给你公证的。
从保护你权益的角度而言,应当现在过户给你,并约定房产归属。至于以后买房的事情以后再说。
回复时间: 2011-05-26 16:56
在没有办理过户前,房子属于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跟你无关。
    你到底是想离婚还是想买第二套房子?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你怎么能够,怎么可能鱼和熊掌兼得呢?为了你的利益,先把房子过户了再说。婚姻前景尚不明朗的时候,第二套房太遥远。
    你所谓的协议,也不要写了。债权不能对抗物权。
回复时间: 2011-05-26 17:09
你们可以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所有,而其他情况是属于赠与,赠与完成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你们这份协议可以公证出来,那么你丈夫就不能随便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1-05-26 17:18
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26 17:54
你只能现在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维护你的利益。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26 18:14
这份公证处不会公证,且也没有法律效力,没有什么意义。
回复时间: 2011-05-27 18:08
协议有法律效力,房子很难归你们,一天不过户,房子就属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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