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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营一小餐厅五年多,8月最后一天被客人(娘俩),把我们夫妻俩打伤

宁夏 09-15 11: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经营一小餐厅五年多,8月最后一天被客人(娘俩),把我们夫妻俩打伤,我右眼眼眶骨折,老公也是右眼角被打淤青,当天下午入院治疗,现出院等病历,事情发生时就报警,对方承认打人,派出所说已立案,快出院前一天去派出所做笔录,派出所说对方母亲也入院治疗,我店当时有客人,邻居做证,我们都没还手,派出所接下来会怎样处理,不会是双方医疗费相抵吧!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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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5 12:10
建议与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沟通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9-16 12:09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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