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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拆迁

江苏 09-15 20:47  悬赏 0  发布者:walk85…… 给我留言  回答:(1)
拆迁前,所建房屋是父母以2个儿子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造房,当时大儿子年满25周岁,小儿子在念书,申请用地为大儿子两间,小儿子两间,建造面积总的为720平方,该房子为大儿子和老人一起建造,村委为方便,申请时候,集体土地上面为大儿子一个集体土地证(大儿子为单独一户),小儿子和老人共同一个集体土地证(小儿子和老人为一户),现在拆迁后,大儿子分得250平方的安置房,小儿子也是250平方安置房,老人一直说大儿子的房子是老人的,现在老人说房子是他们的,大儿子没份,房子都是老人和小儿子的,还偷偷到大儿子的拆迁协议上加上了老人的名字,名字写在括号中。 按照地方集体土地拆迁条例,每户拆迁安置房面积不得超过250平方,问房子现在归属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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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5 20:52
拆迁协议上加上了老人的名字,会归被拆迁人。
追问:

您所谓的被拆迁人指老人还是大儿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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