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吴健弘  申维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是否构成医疗纠纷

河北 09-30 16:16  悬赏 0  发布者:liulan…… 给我留言  回答:(5)
4岁小孩的脚被砸伤出血,送往医院途中因路上吃东西而未及时全麻,等了半天脚趾和部分脚掌变黑,手术截掉3个脚趾和部分脚掌.请问先做局麻行吗?是否因时间耽搁构成医疗事故?请有关法律人士给于回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30 16:29
可以到当地的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08-09-30 16:22
必须作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08-09-30 17:16
你认为是医疗事故,有权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08-10-01 07:26

  是否先做局麻属于医疗范畴的问题,但是医院耽误救治时间是有过错的。建议你们以医疗过错侵权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08-10-07 17:16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6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