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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广东-深圳 09-17 14:27  悬赏 0  发布者:chacha……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公司以往有一份银行借贷合约。信达公司作为资产包卖出。那么曾经达成一份协议,以某处房产折算清还。但是,对方可否以已经转让该债权,却指明不包含已达成的协议。就是说,除了此处房产清算给原购买者,第三人仍有权利要求别的?
债权转让难道可以清完又清?
问题补充:
比如,此债权合同实际为A地房产,但是因为某些困难原因不能清收。达成以B地房产清还。可是原债权人甲将债权转让与乙,可是却发一声明来说转卖债权不含B地房产。问题是:这是否合法,明明已经以B地房产达成协议。之后乙却还要求主张A地房产,怎么办?另:甲转让给乙我们之前没接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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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7 14:48
建议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5-09-17 16:07
要具体分析.建议与律师见面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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