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信用卡诈骗?

湖北 05-29 02:42  悬赏 0  发布者:a4914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是这样的,我有一张信用卡里面是3000元的额度,我透支完了,期间也小额的还过几次,现在加上本金差不多3500,大概欠了差不多11个月,请问这样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情况严重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9 11:09
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金额不到5000,不够立案标准
回复时间: 2011-05-29 08:32
答:1、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2、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辽宁葫芦岛
安徽合肥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9852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429
辽宁 锦州
人气:441599
江苏 无锡
人气:51280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924
天津 南开区
人气:9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