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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结婚时男方向女方支付18万彩礼,2万给了岳父母,剩下的给了女方,但是女方拒绝登记结婚,只办

 09-19 20:11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吉林-吉林 回答:(1)
你好,如果结婚时男方向女方支付18万彩礼,2万给了岳父母,剩下的给了女方,但是女方拒绝登记结婚,只办了酒席。婚后,女方不工作,与男方及男方父母一起生活,但是常常大吵大闹,与男方、男方父母皆不和,离婚的话彩礼可以退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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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09月19日 20时16分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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