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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电公司下属的湖北三新农电有限公司上班属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吗?

湖北 09-21 11:27  悬赏 25  发布者:handg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自由职业,我老婆与湖北省十堰市佳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在湖北省三新农电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上班,三新农电有限公司是湖北省电力公司的一家下属公司,用工是 劳务派遣性质。由于我们计划外生育一个小孩,现在郧西县计生委要求湖北省三新农电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辞退我老婆,请问我老婆这种用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吗?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如果我老婆这种用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那么郧西县计生委有权力这样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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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21 16:02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三新农电有限公司的性质是什么?你的妻子在该公司具体是从事什么方面的业务?是后勤还是对公?
追问:

三新农电就是湖北电力公司成立的一个下属公司,主要负责收电费,线路维护等,我老婆原来在财务工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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