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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生第二胎罚款和处罚问题

广东 05-31 12:13  悬赏 0  发布者:等待办理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广州市户口超生了第二胎,在今年人口普查时入了户口,当时签了一份《接受计划生育处理告知书》内容是属政策外出生的依照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上面没写要罚款多少钱,具体怎么样处理。工作人员还说不签字就不能入户口。现在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通知我要罚款30多万,天啊!我那有这么多钱?他们说不交钱就交给法院处理,还会拘留15天,冻结我的资产。请问会这样吗?我现在可不可以取消户口呢?他们罚款30多万合理吗?我没签字欠他们30多万,只是他们单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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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3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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