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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变更无法出庭

上海-闸北区 05-31 12:15  悬赏 0  发布者:WANDA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家有套房子,产权证上是我奶奶一个人的名字,奶奶过世后没留遗嘱分配,按法定继承我外地有两个叔叔有权继承,且他们都表示愿意放弃继承权,但是他们身在外地且年事已高不方便来上海,我想问的是,如果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我俩叔叔不能出庭,有什么办法?
是否可以由外地所属的公证处出具两份放弃继承的声明来代替他俩的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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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31 12:18
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并书写放弃继承的声明。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31 12:20
可以由叔叔在外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这样不需要本人出庭;也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向法官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同样也不需要出庭。
回复时间: 2011-05-31 12:24
办理放弃公证后,不需要通过法院程序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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