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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

江西-上饶 09-22 15:41  悬赏 0  发布者:平子@ 给我留言  回答:(3)
殷律师您好。我是江西省鄱阳县一名政府机关的聘用人员,现在和单位已签订了务工合同,合同上也写明了待遇和在职的机关人员一样递加(当然,工资起点和在职的没法比),签订合同时,我的工资是700元/月(跟在职的最低起算),绩效工资只有7200/年(在职最低的也有19000/年),去年全国普加绩效工资,我只加了180元/月。没办法,谁叫我是临时工呢。今年我县落实了工资,最低普加300元/月,而领导说我们只能加200元/月。当时合同里说的他们普调,我们也一样普调,可他们的普调工资已经到位了,可我们这个要求却没有得到落实,可以说跟合同是不一样的待遇,我们的工资只能是领导说了算。我想问下这种说法是不是不合理的,如果我想跟领导申诉可该怎么跟他们说明。不知道我的问题有没有说清楚。打扰百忙之中的您了。望早日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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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22 16:04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5-09-22 15:42
你应当向领导提出你的工资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5-09-22 16:14
你好!建议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追问:

申请仲裁来维权。找谁啊,难道是要打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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