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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子女纠纷

北京 06-02 00:40  悬赏 25  发布者:liaoch……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与女友经人介绍认识,发生同居,性格不合分手不在联系,四个月以后。女友声称怀孕,孩子不要男方应承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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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7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02 08:50
生下来的,男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02 09:45
您好,无需承担法律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6-02 10:16
孩子不要无需承担法律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6-02 06:57
孩子不要无需承担法律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6-02 07:09
不需要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1-06-02 07:24
承担一半的流产费用
回复时间: 2011-06-02 08:51
无需承担法律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6-02 11:41
孩子出生的话,你有抚养义务。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6-02 12:12
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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