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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如何维权

江苏-南京 09-24 15:06  悬赏 0  发布者:swq401 给我留言  回答:(1)
6月份与生活家装饰南京分公司设计师李雪明签合同进行装修,我们要求设计师李雪明根据我们的需要进行设计并支付了4500元设计费。但开工前李雪明不告知我们开工前需要我们对施工设计图等一系统材料进行签字确认,在水电工程基本完成后,经客服电话回返我们才知道生活家装饰有这么个规定。但此时一来我们已经付了部分工程款,二来不想拖延工程进度,想在工程结束后交涉。在此期间我们发现设计师李雪明在给项目经理的施工图和材料确认单上伪造我的签名,图纸没有按造我们的要求编制,造成我们非常被动,追加了不少费用,发生了施工错误。7月份设计师李雪明从生活家装饰公司离职,去了另一家搜房网的装饰公司江宁店。请问我们要完工后通过法律维权,维权的对象是生活家装饰公司还是李雪明。维权对象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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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24 15:43
两者都是维.权对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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