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申维丰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缓刑能否不回老家报道

浙江-金华 06-02 08:52  悬赏 0  发布者:iamqi7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我在义乌被判10月缓1年,可不可以不回户口所在地报道?能否通过其他渠道直接在义乌执行?
问题补充:
一定要回吗?昨天我问法官可不可以不回去报道,他叫我跟司法局的商量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啊?难道是要给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2 09:07
这个要回户籍所在地的
回复时间: 2011-06-02 08:53
需要与判决法院联系是否同意
回复时间: 2011-06-02 09:56
我国《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理论上,上述公安机关是指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所在单位是指工作单位;基层组织一般是没有单位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等。
鉴于以上规定的不一致,尤其是人员流动太大,实际上就产生你所提出的问题。
建议:按法院的意见走下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102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57
山东 菏泽
人气:2096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