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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款

江苏-连云港 06-02 13:07  悬赏 0  发布者:敏敏jul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在校教师,我2004年毕业,后经考试聘与现在学校任教,2005年试用期结束,我本应该转正,可是我们区政府2005年发布文件说,只有拿到本科才能转正,就这样我与2009年3月才转正,我的问题是我们家属于开发区土地都被征用我们每年发2000补偿款,说是50年,2008年村委会对土地进行了再分配,我还是有地,补偿款也发,现在经村民要求,村委会决定一次性付补偿款,可是村领导说只要是事业单位编制或出嫁的不给补偿款,问题是2008年重新分地时,我还没转正我们教育局也出示了证明,此外,我们村上已出嫁的和已离婚的人还照样拿钱,所以村里领导的做法不公平,不知我问题怎么解决,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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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3 10:46
既然你仍有土地,那么你就可以获得一次性征地补偿,如果村委会不给就构成对你合法权利的侵犯,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qq381214809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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