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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手指咬伤,后截指,因果关系哪里鉴定

浙江-绍兴 06-02 17:50  悬赏 0  发布者:zczsf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将他人手指咬了一口,对方病历显示伤口约0.6*1.5CM,0.5*0.5CM,未见明显错位性骨折现象。第二天医院作了清洁、换药等。

但后来,由于发生骨髓炎,最后导致截指。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这样我构成了刑事案件,现被检察院立案。

请问,由于我没有一下子将手指咬下,因此对这个结果我不认同,另外经其它医生咨询认为,由于医院在就医过程中没有做好抗感染治疗,导致发生骨髓炎。而且医生说,即使发生骨髓炎,也不一定需要截指,说浙江的同德医院医治骨髓炎是不可能会截指的。

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我要向哪些机构申请这种因果关系鉴定,浙江哪里比较权威的。

作为专业律师,可以给我指点一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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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2 18:55
你可以要求再次鉴定伤势,同时积极赔偿,对你有利。
回复时间: 2011-06-02 18:59
个人认为,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有点牵强,对方的截指与你的咬伤是否为直接原因,待商榷。
回复时间: 2011-06-02 19:34
再次鉴定即可。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来电来所详谈。
回复时间: 2011-06-03 13:51
再次申请鉴定即可,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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