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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浙江-宁波 06-03 13:03  悬赏 0  发布者:自由可贵 给我留言  回答:(1)
1年级的儿子在学校撞了,到宁波一家医院进行嘴角缝针,当时我带着医保卡就诊,医生以使用了美容针缝合为由而将其列为《面部清创整形术》,并且医生没向我说明这个不能医保,医生在病历卡上的记录就是4个字清创缝合,后来经过我多方求证说,不管用不用美容针缝合,这个也是缝合术,也能医保。此间,我跟医院大大小小的领导交涉,他们一致解释说使用了美容针缝合就是整形术,知道权威说话,他们才态度好转,答应退我钱。
    请问律师,在此期间我打了无数的电话,跑了很多腿,它带给了我好几个不眠之夜,我一度想放弃维权,精神上一直很是煎熬,请问我能要求他们赔偿我通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如果可以,多少是底线?麻烦赖律师百忙中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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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3 13:36
你好!
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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