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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

山东-济宁 09-27 17:07  悬赏 25  发布者:lnxxx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2004年9月到2007年10因为上学把户口迁走了,毕业后又迁了回来,已经结婚,有2个女儿现在要拆迁分房子了,我想质询下我能分到房子吗
问题补充:
“一、标准户的户口范围:1、常驻户口为本村农业户口的村民且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原常驻户口为本村农业户口的现役军人;3、原常驻户口为本村农业户口的尚在劳教劳改的服刑人员;4、空挂户不在记户范围;5、根据具体情况(法律、法规、政策)认定的人员户口。二、标准户核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计作标准户:1、对于多代的家庭,凡每代中夫妻双方有一人是农业户口的(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和入赘女婿或离婚三年以内未再婚的除外),按一标准户计;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按一标准户计;未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须与上代合户计算。2、鳏寡孤独者,按一标准户计(国家政策供养的除外)。3、计划生育纯女户凡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按一标准户计,有两个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一个与上代合户,另一个按一标准户计算。4、夫妻双方离婚后三年内,一方尚未再婚的,必须与原家庭成员合户计算。5、在村庄规划内原有房屋居住,祖籍在本村的,并且原所在单位未参加房改的非农业人口,家中无农业户口的,以家庭成员为单位按一标准户计;家中有农业户口的,必须与家庭成员合户计算。三、未尽事宜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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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27 16:23
应该有你的房子,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来确定。
追问:

“一、标准户的户口范围:1、常驻户口为本村农业户口的村民且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原常驻户口为本村农业户口的现役军人;3、原常驻户口为本村农业户口的尚在劳教劳改的服刑人员;4、空挂户不在记户范围;5、根据具体情况(法律、法规、政策)认定的人员户口。二、标准户核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计作标准户:1、对于多代的家庭,凡每代中夫妻双方有一人是农业户口的(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和入赘女婿或离婚三年以内未再婚的除外),按一标准户计;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按一标准户计;未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须与上代合户计算。2、鳏寡孤独者,按一标准户计(国家政策供养的除外)。3、计划生育纯女户凡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按一标准户计,有两个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一个与上代合户,另一个按一标准户计算。4、夫妻双方离婚后三年内,一方尚未再婚的,必须与原家庭成员合户计算。5、在村庄规划内原有房屋居住,祖籍在本村的,并且原所在单位未参加房改的非农业人口,家中无农业户口的,以家庭成员为单位按一标准户计;家中有农业户口的,必须与家庭成员合户计算。三、未尽事宜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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