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陈利厚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人身损伤。

湖南-衡阳 09-29 12:28  悬赏 15  发布者:150747…… 给我留言  回答:(1)
(被害方我-乙)。(害人方—甲)。乙被人用刀刺到了双腿大腿处(一边一刀)鉴定为轻微伤,法医出示的是,衡阳仁济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是。医疗期限肆周,住院期间每天陪护一人,伤后损失工作为30天。 我的疑问是。第一,甲到现在没出过一分钱医药费。第二,甲和派出所关系好。也一直没处罚他。派出所只叫我协商。可我脚没好。怎么协商。第三,30天我的脚肯定不会恢复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是不能行走,一个月差不多了。第四,让对方赔偿,正常的赔偿是那几点。第五,假如对方有能力而不愿赔偿又该如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29 12:55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708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9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8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56
陕西 西安
人气:14608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4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