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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伤

陕西-西安 06-05 11:26  悬赏 0  发布者:lqE7424 回答:(2)
我在单位上班的时候,在工作之中脚面部骨折,很严重,当时就做了手术,现在在家里已经100 天了。因为,单位只给发了300,元。所以我想去上班。可是现在单位领导不给我安排工作。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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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5 11:3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6-05 11:42
你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工伤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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