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李仁红  陈皓元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法官在宣判前拒绝接受当事人提交的补充材料,是否属于违反程序和违纪行为?

天津 07-25 21:40  悬赏 5  发布者:m56789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的案件已多次开庭,前几日法院寄来传票通知开庭日期,但未通知开庭只是进行宣判。一开庭,法官便要宣读《判决书》。我说:“我有补充材料,要求提交。”法官对我说:“你写上今天的日子后提交。”尚未等我写好日子,提交给他,他也未看到我提交的材料,他便马上宣读起《判决书》。(此材料主要为对事实的陈述、补充意见、辩论。)
请问:这种就因为他的《判决书》已经写好,便不看当事人的补充材料,就草草结案的做法,是否属于违反程序和违纪行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25 22:22
可以上诉。
回复时间: 2009-07-25 21:44
你应该搞清楚案件是否已开完庭,另外举证责任是有期限的。
回复时间: 2009-07-25 21:47
你们案子开庭时的程序是否完成,法庭辩论是否完成,如果完成提交材料的时间就错过了,你只有上诉了。
回复时间: 2009-07-25 22:04
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09-07-25 22:11
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09-07-26 09:02
不违反,判决做出后,如有新证据,可在二审提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