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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前女友和孩子的问题

江苏-苏州 06-07 18:31  悬赏 0  发布者:余枫 给我留言  回答:(9)
问:我和前女友没有结婚但是有个女儿已经七岁,两人五年前分手,当初是她家人不接受我,现在女儿她在抚养。中间我给了大概有六万左右(包括彩礼),女方没有找我承担抚养费,由于我想承担父亲的责任,而且我想再找人结婚,我应该怎么样处理前面的问题,做个了结,女方现在两年已经没有再联系,而且也不出面,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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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7 19:02
孩子你有义务承担抚养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6-07 19:20
和前女友的关系不影响你结婚,但你要对非婚生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回复时间: 2011-06-07 20:24
找到她和她面对面谈谈
回复时间: 2011-06-07 21:05
您好
   直接分手即可,各自可以另外成家。
回复时间: 2011-06-07 21:15
已经解答过
回复时间: 2011-06-07 22:31
你结婚就是了,抚养费是要承担的。

如果您需要苏州李旭律师的帮助,请来电 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08 13:59
可以找女方谈谈,签订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每月/年支付,需要法律帮助的请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08 21:25
你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1-06-08 21:39
你只对你的小孩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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