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吴健弘  毕丽荣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无效婚姻

 10-04 10:16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西藏-西藏 回答:(1)
女方结婚前有躁郁症,病情稳定,但需要一直服药,婚后病偶尔复发,婚前已告知男方患有此病,这种情况婚姻有效么,若有效,如果想办理离婚对哪方比较有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04日 10时18分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无效婚姻的效力是自始无效的。具体指,重婚,有禁止结婚的关系。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未达法定婚龄这两种情况是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医学上不能治愈的具体是指麻风、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精神分裂症、癫痫、梅毒、淋病、智力低落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杨浦区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483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504
山东 济南
人气:548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