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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咨询问题

天津-和平区 10-04 23:21  悬赏 0  发布者:ego_85…… 给我留言  回答:(3)
家里有份房产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爷爷奶奶有5个子女,分别是大儿子,二儿子,小儿子,大女儿,小女儿,现在只有小儿子在世,大儿媳,二儿媳在世,其他儿女及其配偶均去世,二儿媳为二婚儿媳,结婚时爷爷已经去世多年,且二儿子一直都没有子女,其他儿女也均有子女,先问房产改如何按照法律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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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05 08:29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回复时间: 2015-10-04 23:23
你好: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追问:

可以说的详细些么?都由谁均分呢

回复时间: 2015-10-05 13:37
您好,丧偶儿媳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既然没有赡养,应该不能参加继承。由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追问:

宁律师你好,我也是天津的,所以说最后继承人应该是小儿子,大儿媳和大女儿的子女,对么,他们三方份额均等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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