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陈晓云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我跟老公在一气之下办理了离婚 孩子才8个多月 离婚协议上写的

江苏-无锡 10-06 07: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跟老公在一气之下办理了离婚 孩子才8个多月 离婚协议上写的孩子归男方 我什么都没有 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需要哪些手续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06 07:58
在以下情况下,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第三,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回复时间: 2015-10-06 09:42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但没有特殊情况很难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5-10-06 09:53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您可以搜集证据材料证据孩子跟随您更有利于其成长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桂林
上海杨浦区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辽宁沈阳
北京西城区
福建莆田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60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175
广西 桂林
人气:92221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5189
浙江 杭州
人气:28451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