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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重庆-大渡口 10-08 22:14  悬赏 0  发布者:ddksql……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与前妻婚后她父母的房子因政府征地,我们也分了一套安置房,接房时按安置补偿协议由我交了这套房子的房款,当时办理房产证时就写的我、前妻、孩子三人的名字,现在我们离婚了,她的父母有权收回我和孩子的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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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09 10:51
产权以登记为准。他无权。
回复时间: 2015-10-08 22:49
您好!她的父母没有权利收回你和孩子的产权。
回复时间: 2015-10-09 10:46
产权是你们的,其他人没有权利。
回复时间: 2015-10-09 11:39
你好,没有权利,以登记的份额为准
回复时间: 2015-10-09 13:15
没有权利
回复时间: 2015-10-09 17:39
您好,没有权利收回你和孩子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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