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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女儿的权益

云南-德宏 06-12 19:46  悬赏 20  发布者:GnT933 回答:(4)
我与男友属于事实婚姻,育有一女,现在女儿的户口在男友家,女儿由我带着,现在感情破裂也就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我要求女儿的爸爸每月给女儿生活费,但是他拒绝了,借口是女儿不在他身边他就不养,我想知道他这样合不合法,我能维护女儿的权益吗?我想把女儿的户口转回来行吗?请给我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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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2 20:05
可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户口可以转回来
回复时间: 2011-06-12 21:54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女儿抚养权判决归你,并要求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可以敬爱那个女儿的户口迁和与你在一起。
回复时间: 2011-06-13 10:20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其才对法定义务。法院判决以后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1-06-22 18:24
父母子女关系因血缘而产生,与结婚已否无关,你的情况可以与对方协商不了可以到法院提起子女抚养权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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