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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女方要求离婚后得到父亲为女儿购房部分房款,可以吗

北京 07-29 08:54  悬赏 0  发布者:页子书 给我留言  回答:(6)
父母现在要离婚,之前父亲给继母儿子购置过一房子,之后父亲给女儿也购置了房子,产权上均是子女名字,现在父母要离婚,继母要求要父亲返回给女儿的部分房款,这个法院会支持吗?继母证据是父亲给女儿购房的银行汇款记录,另外,继母有权利去银行查银行汇款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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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29 09:04
已经给付的购房款视为父母赠与,不应当返还。个人银行信息,银行应当为客户保密,除非在银行合理的制度内并得到客户的委托授权,他人才可以代为查询。
回复时间: 2009-07-29 09:07
赠与已完成,要求返还无理,一般是不予支付,银行的相关记录一般不允许个人查询,但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调取。
回复时间: 2009-07-29 11:06
你好,房屋属于你,对方无权利要求购房款。
回复时间: 2009-07-29 11:12
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应该属于父母的赠与,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反悔的,你继母查询银行相关纪录,具备银行规定的查询条件是可以查的。
回复时间: 2009-07-29 14:44
赠与已完成,要求返还无理,不予支付,银行的相关记录一般不允许个人查询,但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调取
回复时间: 2009-07-29 16:34
房屋属于你,对方无权利要求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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