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李仁红  李晓航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法院受理地点的地域限制问题

 07-29 16:05  悬赏 15  发布者:郁闷!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3)
现有A、B、C、D、E五个地区。现原告、被告一、被告二以及事发地点分别分布在A、B、C、A地区。想问原告起诉被告一、被告二在E区法院,是否符合法律依据,一般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原告为某地区性银行,被告一为在校学生,被告二为某汽车贸易公司。事发地点在该银行 
事实是 被告一在被告二的欺骗下,与原告签订了贷款合同,被告二作担保。
问题补充:
请问现在被告一已收到E区法院的传票,也已按照传票上写的交了答辩状,问现在可否被告一能要求到A区法院审理或B区法院审理,需要进行些什么手续?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29日 16时10分
借款合同纠纷,一般E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其实这还不是我理想的,但是现在不得不了,因为我想知道具体转移法院的 做法,但是没人会说!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29 17:38
在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回复时间: 2009-08-01 22:3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30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