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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育小孩所属问题

上海 06-14 22:56  悬赏 20  发布者:wke4158 回答:(6)
我于去年八月离婚并未再婚。但于几天前刚生产一女婴, 为我和现任男友所有。中国婚姻法或宪法有没有规定离婚后302天内, 户籍登记时, 小孩的父亲必须为前夫, 而非我现任男友? 请尽快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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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4 22:58
答:此说法于法无据。
回复时间: 2011-06-15 09:05
哪有这样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6-15 17:50
没有这种说法。
回复时间: 2011-06-15 22:24
没有如此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6-15 23:09
未听说有此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6-17 12:54
没有如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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