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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新疆-伊犁 06-15 12:51  悬赏 0  发布者:yjun10…… 给我留言  回答:(2)
李某是甘肃省某县的一名植物检疫员,张某(另案处理)在当地收购一批甜菜种子,找到李某做检疫鉴定。李某在未对该批种子进行鉴定的情况下,便出具了一份经检验种子无疫情的植物检疫证书。后该批种子运出甘肃境内到了新疆。张某伙同他人将该批种子冒充9103甜菜种子进行销售,后在某地经农户种植后,发现系伪劣种子,造成农户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张某被公安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逮捕。请问:该案中,李某在为检疫的情况下为该批种子出具检疫合格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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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5 13:06
你好!
   刑法413条: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追问:

该条所规定的犯罪主体只是限定在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以及在对外开放的口岸从事动植物检疫的人员,李某只有甘肃境内一个县的检疫人员,适用这条规定吗?且该案造成的严重后果被不是造成了疫情,而是种子的质量问题,即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的刑法关系并不明显。所以,还是有些不解。

回答: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没有说是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
是适用的。!!!

追问:

本案造成的严重损失是甜菜种子是伪劣的,而不是因为病虫害等疫情造成的。所以造成的严重损失不是因为检疫人员的失职而引起的,也能对其定罪吗?

回答:

甜菜种子是伪劣的,如果认真的话,老百姓不会有损失的!!病虫害等疫情是自然灾害。

回复时间: 2011-06-1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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