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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为事业。能以玩忽职守罪起诉不?

 07-30 09:09  悬赏 20  发布者:bjpgj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湖南 回答:(3)
单位性质为事业。能以玩忽职守罪起诉不?

就业局,有的地方叫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的下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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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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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7月30日 09时17分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由行刑法第397条所规定。
  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所谓玩忽职守,是指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理应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履行公职中时刻保持必要的注意,但行为人却持一种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态,对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从主体上来,应该是可以构成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1 22:1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8-02 15:27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评论者:孙大怪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8-03 21:43
此概念有些模糊,应该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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