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汪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通过法院开庭后调解离婚,当时有婚前住房一套

北京 10-12 22: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汪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通过法院开庭后调解离婚,当时有婚前住房一套,男方要房子给我一定经济补偿要求当年年底给清预期未付追加1万,现在都过去6年了钱一直没给齐,每次打电话都说没钱还有孩子的抚养费,学杂费,医疗费都是一人承担一半,当时离婚孩子刚几个月,离婚后带着孩子去了北京一直到现在孩子在北京已经上小学了,生活费他给了不到一年,别的费用一分没给过每次打电话他都以各种借口说没钱,我们离婚没多久他就把之前那套房子卖了到绵阳市里买了一套房,娶了那个小三现在又离婚了,我现在就想把这些费用一次性都要回来!有可能吗?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0-13 09:42
您好,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一次性支付!
回复时间: 2015-10-12 23:18
你好,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5-10-13 07:38
您好!建议及时到法院起诉维权。欢迎来电为您做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5-10-13 14:29
可以与男方先行沟通商量看情况如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茂名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金华
人气:22281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9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