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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机动车碰伤人必须全部垫付医药费吗

山西-晋中 10-13 08:03  悬赏 0  发布者:武金锁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公路上正常行驶,快到一个村的道口时,从村道口驶出一位骑电动车的人,并且逆向行驶接着又斜穿马路,我急忙避让,但对方还是撞到我车的外侧导致受伤。我急忙打了110.120。并且现在已经给对方垫付了10000多的医药费。对方仍旧催款押钱,如果不押款所造成的后果由我自负。在责任还没定下来的时候,难道我必须一直垫付吗,不垫付产生的后果我就该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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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13 15:21
你好,不是必须垫付的。
追问:

谢谢您刘律师,机动车和行人碰伤,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就算行人的路线不对,机动车也要负大部分的责任吗

回答:

是的。另外损失方面,可待对方确定损失,而后通过交警队调解或者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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