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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私人财产

江苏-宿迁 06-15 22:20  悬赏 0  发布者:烦不了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 :  我是一个农村人,和我家房屋后面的一个邻居因为土地的地界闹了点矛盾,对方因为这点矛盾把我家种了十年左右的一种叫平条(学名hibiscus syriacus linn.,为锦葵科 (malvaceae) 木槿属多年生落叶灌木。
  
植物学特征: 木槿树在我国北方为落叶直立灌木,而在南方能长成小乔木,株高2~6米。小枝褐灰色,幼时密被绒毛,以后渐脱落。叶卵形,先端通常三裂,有明显的三主脉,叶缘有锯齿。花单生于叶腋,有短梗。色彩有白、米黄、淡紫、紫红等,菜用以白色为佳。花形呈钟状,有单瓣、复瓣和重瓣几种。蒴果卵圆形,成熟的种子黑褐色。)



的花木全部给从树根上面砍断了,价值在几百块钱左右,我家能拿出这种花木确实是栽在自家土地里的证据,如果我报警的话警察能怎么去处理这个人?  希望各位好心的律师能帮个忙
问题补充:
谢谢您的帮助   我还想请问一下您说的这个(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体是个什么样的处罚,麻烦您能解释一下吗?  这个人太欺负人了,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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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5 22:28
答: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涉嫌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不足时,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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