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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离婚,他不同意,说要离婚可以儿子归他,每个月我付抚养费给他

安徽-芜湖 10-14 15: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离婚,他不同意,说要离婚可以儿子归他,每个月我付抚养费给他,儿子一年只给我看两次,不看就算了,我想问如果我坚持离婚儿子会判给我吗?儿子一直是我和我妈妈带的,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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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14 15:56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说来,我国法律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进行了如下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15-10-14 16:05
小孩的抚养权的判决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小孩在2周岁以下,一般会给女方,据你描述,小孩一直跟随你生活,这也是你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回复时间: 2015-10-14 16:16
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证明你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孩子一直由你抚养可以作为有力条件提出。
回复时间: 2015-10-15 09:19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向法院提交你抚养有利孩子成长的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年龄、男女双方情况等予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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