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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与精神病人离婚那么难!

 06-16 22:04  悬赏 20  发布者:panlij……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铜陵 回答:(1)
我是经人介绍与她相识,在了解不深的情况下,仓促结婚,婚后三月,妻子犯病,住院一月稳定出院,现服药治疗。出院后妻子才告知其婚前精神病史有八年之久,期间时好时坏,一直不间断服药。我如五雷轰顶,气愤之余,提出离婚。妻子家人以给3万元分手费为条件,否则不同意,没得商量。我为婚礼花费几万元,积蓄已经花光,我作为受骗者,还要赔给她钱,天理何在?于是诉讼。我已经提供妻子婚前在精神病院就诊的病历以及婚后复发就诊的证明。但是开庭前,法院告诉我必须申请对被告做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申请就申请呗,但是和法官沟通后被告知,即使鉴定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她的监护人,就是她父亲不愿意作为诉讼代理人也没有办法,那我做这个鉴定还有什么必要?还有,法院认为我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感情破裂,一审一般不会马上叛离!妻子已经放话,反正她这辈子不嫁了,她有时间跟我耗!如果她坚决不离,那我岂不是被动的很?基于以上事实,我恳请律师帮忙指点迷津:
1.在我已经出具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前提下,还必须对其精神病进行司法鉴定吗?
2.鉴定出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其家人又不愿意代理的时候,我该怎么办?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规定中有:婚前隐瞒精神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视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我提供的证据真的不够吗?
 4.对方执意纠缠,提出过高要求,我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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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16日 22时13分
答:1、约定进行精神病鉴定;2、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3、是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4、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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