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已解决问题

自来水供管道井内住户自来水计量水表下公共供水部分发生爆裂,责任有谁负责?

 10-15 18:10  悬赏 0  发布者:zengld……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1)
问题:自来水供管道井内住户自来水计量水表下公共供水部分发生爆裂,导致自来水喷出管道井,顺延楼梯至楼下,造成多户住户被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责任由谁负责?(住户、开发商、供水企业)

陈述:1、管道井及计量水表都有门锁,但开发商(交房2年了,没有物业,开发商暂时管理)或供水企业并未在每次抄表后将两道门锁住,两道门一直处于打开状态,因为有锁,住户也无法对该两道门进行有效关闭,只能关上。如果本次爆管时,两道门锁是有效锁闭的,那么就不会出现(至少会减少)自来水喷出自来水管道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问题补充:
合同中有说“由住户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附属设施完好及清理工作,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
但合同签订后,供水企业并未对我们提供门锁钥匙,且我们也非专业人员,并不能切实保证附属设施完好。


爆裂部分非住户屋内,而是在楼梯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和《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8时12分
由管理人承担责任。
追问:

合同中有说“由住户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附属设施完好及清理工作,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
但合同签订后,供水企业并未对我们提供门锁钥匙,且我们也非专业人员,并不能切实保证附属设施完好。

根据上面追加问题,再次请问责任人是谁?

回答:

钥匙管理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回答疑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山东东营
北京海淀区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14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92
江苏 无锡
人气:51056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2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34
辽宁 大连
人气:114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