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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大学餐厅从经营米线餐厅的A手里承租一房屋,合同期限2014

河南-郑州 10-15 22: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大学餐厅从经营米线餐厅的A手里承租一房屋,合同期限2014.11--2017年到期,租金为一年4万,押金2万,转让费5万,共计8万元。另合同附页列有家具餐具清单(当时面谈时承诺清单物品归我所有)。注:签合同时得知此房屋是由A从B手中承租的,由于当时A与B的合同还未到期,三方协商由我方先与A签订合同,等2015年初学校开学再把合同转到与B名下。故合同是在A、B和我方三方在场的情况下签订的。 在2015年初,我方曾提出与B重新签订合同,未得到对方恢复。2015年9月份,学校新学期开学,我方重新整顿装修后准备营业,此时收到B提出涨房租的通知,由于合同期未满,B擅自涨房租,我方经过经济及时间成本等各方面考虑,决定暂停营业,但家具餐具等物品保持原状。 在暂停营业期间,我方得知出租房屋是C(原房东)从学校餐厅承包后再承租给B,B再转租给A,我方最后从A手中承租。现C(原房东)要求我方即刻搬走。 试问 1.我与A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我支付给A的押金2万是否应该退还? 3.支付给A的转让费5万能否退还? 4.合同中附带清单里的物品是否归我方所有? 5.A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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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15 23:27
1、合同有效;
2、押金应当退还;
3、合同没有达到合同租赁期限的目的,转让费应当退还;
4、物品清单是你用转让费换的啊
5、不算诈骗,民事行为,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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