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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内蒙古-巴彦淖尔 06-18 09:53  悬赏 20  发布者:虎旦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是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属于一类地区,占地面积六分左右,地下有52平米的人防工程,土地上面有5套住房,分别住着老人和5个子女,老人今年78岁了,拆迁办评估价做出是71万,没有和我们商讨,法院直接判决强制拆迁,不允许上诉,请问,他们有不对的地方么?我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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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8 10:17
先看法院判决生效没有,没有生效可上诉,生效后看有没有符合申请再审的情况,还有看你被拆房子的所有人是谁等等问题比较多,具体最好尽快在当地找一个律师详谈为好。
追问:

额 现在是法院已经不允许上诉了 但他们的钱比人家的少很多啊,被拆的所有人是我姥爷 那该怎么办呢?

回答:

那说明法院的裁决已经生效了,只能看有没有符合再审的条件,如果没有的话,只能认栽了。申请法院强拆的程序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拆迁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br />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r />
<br />
你最好找当地律师详细咨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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