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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分割问题

青海-西宁 06-18 18:36  悬赏 20  发布者:heiyeb……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
我想咨询下。
该房产是A转业的福利房,且在A去世前,由A房改60%。A去世后,因为A的妻子吕某退休工资太少,又有糖尿病,无人照料,故A的女儿将其接到自己家。这期间,由于A的二儿子与其妻子安某感情不和分居,分居后安某住进A的房子并带着儿子,安某是残疾人,眼睛看不见,而A的四儿子为弱智,但一直在外面赚钱,也住在A某的房里生活。期间安某儿子的学费,部分生活费由A的女儿承担。在吕某生病后,其医药费一直由A的女儿承担,除了A的四儿子其他儿子都不管母亲。故A的女儿打算出售A的房子,但安某占着不搬出来,所以母亲因为没有足够医疗费于2002年去世。先房产证户主仍为A。2003年安某支付了40%的房款。现安某要求房屋产权改为自己的。请问,房产该如何分配,安某支付的40%该如何处置。谢谢,且房产该如何分割?
如果有专业的律师,我可以花钱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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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8 19:08
请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20 13:46
您好,感谢您对本律师的信任,这个房子属于A的,但是应该为A 已经死亡所以这房子属于A留下来的遗产。应由A 的妻子及子女继承。但是由于A 的妻子已经死亡了。所以这房子就应该是有A 的子女继承。详细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或来我律所当面详细谈。
回复时间: 2011-06-22 08:59
安某可以先行收回40%的房款(但该房屋不能过户给安某)。然后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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