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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陕西 06-19 22:34  悬赏 0  发布者:张文轩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第第在昆明上班,户口也在昆明,但他想在老家陕西汉中成家,于2008年以哥哥和嫂子户口在汉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第首负后办的按揭,银行自然也就是我的名字,可是没想到我们于今年夫妻不和离婚,是问专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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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6-28 11:20
产权归你们夫妻共有,即便钱是有你弟弟出的也是一样,离婚时,你妻子有权要求分割产权。
回复时间: 2011-06-19 22:5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因此产权归你们夫妻共有,即便钱是有你弟弟出的也是一样,离婚时,你妻子有权要求分割产权;
    2,当然,从法律上来说,相当于你弟弟借钱给你们买房,你弟弟支付的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你妻子要求产权,必须偿还你弟弟已支付的款项。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将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6-22 10:5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可以联系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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