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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扣期如何执行?

安徽 06-20 15:50  悬赏 0  发布者:yechua……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与前夫已经法院判决离婚且已生效。判决婚生女儿4岁三个月由我抚养,共同房产归我,我应支付他七万七千多元房产,他每月承担孩子抚养费600元。判决已经一个多月,对方也未上诉,法院也没找我执行,孩子目前还在前夫家,想请问各位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什么时候能去接孩子?能否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应支付的七万多元,能否冲抵今后孩子的抚养费?因为男方没有固定工作,游手好闲,钱到他手上后,他今后是不会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
问题补充:
对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要求我支付他七万多元,不支付钱款,他就不让我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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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0 15:55
1 与对方协商执行,
2 不能,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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