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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劳工责任区分

安徽-安庆 10-19 21:16  悬赏 0  发布者:许海全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叔叔在老家是小包工头,在农村承包居民房屋建设。9月底,在老家承建村里的公墓期间,有一个工人,不慎跌伤,先后在县城人民医院和合肥市省立医院医治并动手术,共计花费治疗费用约6万余元,现工人马上要出院。请问,在整个事故的过程中,村委会有没有相关的承担医疗费用的义务?如果有,应该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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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0 09:21
如果村委会是发包方的话,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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