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吴健弘  李晓航  陈皓元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一年预付租金必须一次性付清么

湖北-荆门 06-21 11:59  悬赏 5  发布者:liu134…… 给我留言  回答:(2)
合同原文如下: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于签约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二个月的标准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贰千三百壹拾陆元,并预付自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的租金,计人民币玖仟柒佰贰拾元。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租金共计人民币壹万贰仟零叁拾陆元。
三、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 认真执行本协议,若租赁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据实赔偿损失。
四、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交付当季铺位租金、管理费及相关费用。乙方拖欠铺位租金、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应按照到期应付而未付款额的1%,按日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停止相关的服务,包括停止供电、供水等服务,直至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铺位。

请问:
1、合同第二条只是说明一次性支付两个月标注租金的履约保证金,那么一年的预付租金是应该一次性付清还是按照第四条的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铺位租金
2、合同上说明是自协议签订之日起预交一个月管理费,实际收我一年管理费,但合同并未注明收我一年管理费,请问我有权要求甲方退还我多交的11个月的管理费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1 12:55
这说明你们合同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规定,你方即可以按年一次性交付租金,也可以按月交付租金;你方即然按合同第二条履行了,要回来的可能性较小。
追问:

那么他一次多收我的11个月的管理费可以要回来么

回答:

不一定要得回来了。

回复时间: 2011-06-22 15:19
你这个合同有问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不明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4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124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