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老年人再婚
上海 06-21 16:27 悬赏 0 发布者:lxk_06…… 给我留言 回答:(7) 母亲去世,未立遗嘱,父亲再婚,有一独子,婚前名下有一处房产,和一家小型加工厂,厂注册时间和设备购买时间均在再婚之前,请问父亲百年之后房产和加工厂的归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1 16:32
你好!
1、房子和工厂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母亲没有订立遗嘱,她的份额应当根据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2、父亲的财产部分在他百年之后由再婚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或者由他订立遗嘱处置财产。
1、房子和工厂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母亲没有订立遗嘱,她的份额应当根据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2、父亲的财产部分在他百年之后由再婚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或者由他订立遗嘱处置财产。
追问:
对于这些再婚前的财产,如果父亲想过户到其与过世妻子所生的独子名下,在法律上讲,需要不需要再婚的配偶签署类似于同意过户的文件,简单讲,就是需要不需要经得再婚配偶的同意。
回答:
不需要经过再婚配偶的同意,他可以自己处置。
- [广东-广州]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1 16:45
该财产属于儿子和父亲共同共有的财产。在父亲死亡后先析产后发生继承。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1 16:46
你母亲的份额由你父亲与你继承。
如无特殊程序保障,你父亲的遗产将由其后妻及子女共同继承。
如无特殊程序保障,你父亲的遗产将由其后妻及子女共同继承。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1 17:01
你母亲的财产,由你父亲和你继承;你父亲百年以后,他的财产由你继母和子女共同继承。
- [辽宁-大连]
- 徐璐律师
- 43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1 17:03
你父亲去世后,如无遗嘱,则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遗产,由再婚配偶和儿子共同继承。
所有财产中有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由你和你父亲继承。
可来电咨询。
所有财产中有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由你和你父亲继承。
可来电咨询。
- [上海-普陀区]
- 袁文祥律师
- 691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1 17:50
你先可以继承你母亲的份额,等你爸过世后再与你后妈一起继承你父亲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给养权!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1 21:35
区分出你母亲的遗产和你父亲的遗产。
你父亲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你、你父亲的再婚配偶、你父亲的其他子女共同继承。
你父亲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你、你父亲的再婚配偶、你父亲的其他子女共同继承。
追问:
对于这些再婚前的财产,如果父亲想过户到其与过世妻子所生的独子名下,在法律上讲,需要不需要再婚的配偶签署类似于同意过户的文件,简单讲,就是需要不需要经得再婚配偶的同意。
回答:
你父亲处分再婚前个人财产的话,不需要现配偶同意。
你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老年人再婚问题 2个回答0
- 老年人再婚财产继承 1个回答5
- 老年人再婚时没有办登记手续,因病十二年后分手 0个回答0
- 老年人再婚,房产处理。 2个回答0
- 老年人再婚家产分割问题 4个回答5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陈军)(2024-05-06)·民事诉讼咨询
- (章泽龙)(2024-04-25)·熟人之间,用微信发信息或者用短信发信息,什么样的程度或者情况算是骚扰?
- (章泽龙)(2024-04-20)·开放式小区住户自己停车要出钱办理出入证是否合理合法?
- (徐荣康)(2024-04-11)·设计图纸被其他人仿作
- (李波)(2024-04-08)·投诉与建议
- (李保忠)(2024-03-30)·抗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