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再次评残必须依据第一次评残的项目??

浙江-金华 06-21 20:31  悬赏 10  发布者:于若水 给我留言  回答:(2)
有疑问请各名家解答。我第一次评残是内固定没有拆除的时候,鉴定所给我十级伤残的理由是肘关节僵硬,被告发方要求钢板拆除再次鉴定,所以我去做了二次评残,结果说不到等级。理由是肘关节恢复还可以。但是由于肘关节的移位明显,我的上肢无法正常翻转,更不要说往后翻转了。目前,由于上肢肘关节移位,我的上肢活动也受限,肩关节一直有痛感而且活动也受限。请问,我可以要求做肩关节的功能测试吗?钢板拆卸以后定残的基本测试项目非得要同于内固定还在的时候吗?有法医说,由于第一次没有做这个测量,第二次也没有依据去做的。我觉得不对,那时候有内固定,现在是没了内固定,总是有的情况会变化的,难道我不可以要求做个全面的评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2 07:56
要求重新鉴定试试!
回复时间: 2011-06-22 08:50
你可以重新鉴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江西南昌市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82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47
浙江 杭州
人气:10583
辽宁 大连
人气:11302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55
山东 临沂
人气:2484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