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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06-22 15:09  悬赏 0  发布者:拥抱明天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3)
在1996年我大专毕业分到农村教书,户口迁到单位所在的小城镇,1998年农村第二轮土地延保时我老家土地没有调整,2000年我们全家分家时我和哥哥弟弟签订了协议,协议上写明了“我的地自愿让哥哥和弟弟暂时管理”,我父母的地也让他们俩管理着,但现在由于政府征地,哥哥不承认有我的地并不打算给我钱。我该怎么办?父母的地所卖的钱该不该给我三分之一?我本人的地所卖的钱哥哥该不该给我?请与百忙之中给与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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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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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6月22日 15时28分
你好:你的地的补偿应该给你,父母的你也可以分到你的份额。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2 15:21
你父母的地的补偿金,你可以要求分割的,如果你的地有的话可以要求他们返还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6-22 18:44
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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