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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事宜一案

河北 06-22 17:20  悬赏 20  发布者:Isk5209 回答:(2)
我于去年2010,1,5在一商场租赁一商铺,当时收据写订金一万元,后在2011年3月10日商场单方面拟合同,我方觉得价位和其他条款不很理想,没有签订合同。请问一万元是否应返还,如不返还,我想法院起诉,应该起诉个人还是起诉商场名称?谢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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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2 18:23
你好,不知道你们当初租赁商铺时,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是否对订金的性质进行了约定,如有约定则应当根据约定判断该订金是否应当返还。对于被告的问题,从所述来看应当以签订合同及收取订金的主体为准来确定。建议您能进一步详细诉说案情,以便 为您具体分析。
    如需法律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22 19:14
订金如果想退,要证明对方违约,或者由于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钱交给谁了,很重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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