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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财产确认的问题

 06-22 20:15  悬赏 10  发布者:lnaoao……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抚顺 回答:(2)
我和我老婆结婚时,她父母(是后妈,主事,还有个6岁的弟弟,这两人生的)答应给一套住房住,如果要过户,给她家10万(房子买时15万多),要住就随便住。一年多,我想把房子过户,但她家不同意了,说房子不给了。为这事和她家有点僵了,她家的意思是我给她家打工(她家有个小厂子,不大),这房子就可以过户。但我不想给她家打工,她家给的工资太低了(没和我谈过,我老婆之前一直给她家干,2005的时候才给500,出差补助和其它奖金什么都没有,还早出晚归的,这工资还是结婚后才给的,以前一分不给,就算当个司机也不只这价钱),后来她妈为这事来我家一趟,大闹一场。我了不想因为这事,和老婆离婚,就搬出来租房子住。后来就自己买房子住了。前年,有一天她父母把我老婆找去了,说是她俩离婚了,离婚证也让我老婆看了,把以前我们住的那房子给她爸了,其它的都归她后妈了(厂子是她父母共同创建的,但后来主要是她妈打理)。但说是为了她弟弟成长,还继续在一起生活,直到现在。我想问的是:
1、结婚时答应给我的房子,我还能要回来吗?
2、她父母离婚了,这么分财产合法吗?需要征求我老婆或是我的意见吗?
3、她爸的房子,将来有继承权吗?
4、还有其它的权宜吗?谢谢大律师帮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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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6月22日 20时19分
结婚时答应给的房子,属于赠与,由于赠与属于实践性合同,既然没有给即没有履行,那么该房屋不能归你们所有;
财产如果是她父亲和后妈共同拥有的,那么他们这么协议处分并不侵犯你和你媳妇的权利;
你老丈人的房子,你媳妇有继承权。
追问:

赠与属于实践性合同,那就应该成立啊,但没有履行,合同就作废了?当时相当于这是结婚的一个条件,是由她家主动提出来的,双方家长结婚前商定的。要不当时就买房子了,结果两年后,房价涨了一倍。

回答:

该合同不产生效力。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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